(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截至2024年6月30日★■★■,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以内,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根据登记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1★◆◆■◆,015★■■,479■★■■,137股变更为1,015,890,6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15,479,137元变更为人民币1,015,890,6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399号1幢,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以上新增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39,000■■■★.00万元,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不存在超过公司董事会前次及本次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的情形,亦不存在超出公司董事会前次及本次审议批准的授权期限的情形。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及投入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的8名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注:应金融机构要求担保起始时间与其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或首笔债权发生日相一致,或需涵盖未结清业务发生日,故导致担保起始时间不同于担保协议签署时间。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725,801,805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1◆■■◆◆,608,47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1日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725■■,801,805股变更为1,015,479★★★■★,137股★★,注册资本由725■★,801,805元变更为1◆◆★■★,015,479,1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前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0.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27◆■◆.96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40.72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其财务数据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拟于2024年9月23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
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被担保人名称: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8家全资子公司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勤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勤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西勤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广东东勤科技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政策旨在列明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所持立场以及在实现过程中持续采取的方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5,674■★◆■.24万元(不含发行承销费及已置换的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有311,225.45万元募集资金(含已收到的利息收益)待后续使用。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公司往期存续至披露日未到期对外担保余额139.50亿元人民币■★★■◆◆。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